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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连续两次做了这件事,被罚款10000元,吊销驾驶证!

广东交警 2019-06-01

“还是不叫代驾了,一瓶啤酒根本不算什么。”

但,行驶了不过几百米

男子就被发现并罚款10000元

男子:喝一瓶啤酒=交10000元?

其实,背后有更大隐情



近日,佛山顺德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民警在容桂大道开展酒驾整治专项行动,凌晨1时许,一辆粤X号牌仓栅式货车驶近后,忽停忽走,行驶轨迹异常。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将该车拦停,并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,结果为81mg/100ml,刚刚超过醉酒驾驶标准。



驾驶员自称姓方,说自己和几个年龄相仿的老哥们聚会,宵夜间喝了一瓶啤酒。本来打算叫代驾的,可方某转身一想,住所就在附近,又衡量了一下自己的酒量,这点啤酒根本不算什么,就抱着侥幸心理开上了车,没想到行驶不过几百米就“偶遇”交警。



由于呼气检测达到醉酒标准,民警依法暂扣驾驶证和拖移拖移机动车,后经医院血液测试,方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2mg/100ml。由于方某驾驶的是营运机动车,民警以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对其作出处罚决定:根据规定,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,处15日拘留,并处5000元罚款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


酒驾该记分记分,该罚款罚款

故事到这就该完了吧

别急,方某的故事才刚刚开始

背后的故事牵出两年前的旧事



民警在检查方某的驾驶证时,发现有异常,怎么看都觉得和正常驾驶证有出入。敏锐的民警怀疑驾驶证有问题,于是将证号输入系统查询,果然有鬼,系统上显示的方某并非眼前这名驾驶员,经过技术鉴定,民警发现该驾驶证是驾驶员把自己的照片贴了这个 “方某”的驾驶证上,这是本伪造的驾驶证。


经审讯,驾驶员姓王,河南新蔡人,2016年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容桂被交警查处,当时不仅罚款,还记了12分。按照正常流程,王某记满12分,要先参加满分学习后,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才能拿回驾驶证。虽然这王某才30出头,但在他看来,重新考取科目一考试实在是难!首先,科目一考试采用是无纸化,考试全程采用电脑;其次,考试题库大,成绩还要达到90分才合格。于是,王某就对记满12分的驾驶证弃之不理了。



可王某也很“聪明”,知道自己的驾驶证被记满12分了,再开车上路就是无证驾驶了,于是找来同事的驾驶证,放上自己的照片,看起来很像那么一回事,于是他又“放心”地开车上路了。结果没想到,因为自己酒驾被查,从而伪造驾驶证的事情也败露了。



根据规定,王某因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、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,将合并被处以15日以下拘留,吊销驾驶证,两年内不得重考,罚款10000元。 


处罚依据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:伪造、变造或者使用伪造、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、驾驶证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,扣留该机动车,处十五日以下拘留,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: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,处15日拘留,并处五千元罚款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


蜀黍科普


说到这里,精明的老司机会问,这个王某不是二次酒驾吗?为什么不处罚呢?在这里,蜀黍科普个知识点,法律规定“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,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“,文中的王某虽然是二次酒驾和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,但这两种都是属于酒驾的一种,所以按从重处罚的规定,只处罚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


另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一条有规定: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,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。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,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


醉酒驾驶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

蜀黍提醒,酒驾害人害己

别在事故发生后才后悔莫及

莫在作死的边缘试探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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